中文繁体
首 页 走进山西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应急管理 投资山西 三晋旅游 三农服务 专题专栏 视频山西 个人定制  
省长信箱  
“省长信箱”来信须知

(一)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省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事项:对省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其他政策措施的咨询;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反映。不属本栏目受理范围的信件,工作人员将直接予以删除并且不另行通知。

(三)请一事一投,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七)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

(八)如果您对处理答复意见不服,可以在30日内直接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复查机关需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特别提示:请勿重复提交信件,如果您重复提交,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信件中的一封。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