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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SX00101/2021-0012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2-20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02-22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12150SX00101/2021-0012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2-20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02-22
主  题 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若干政策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1〕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为推动我省平台经济集聚集群发展,打造政策洼地和环境高地,招引培养一批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和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形成新经济增长极,结合平台经济特点和企业发展差异化需求,制定本政策。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加强财政支持。2021至2025年,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山西综改示范区)2020年税收省级分成为基数,省财政将每年省级分成增量部分全部返还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支持山西综改示范区结合平台企业情况统筹制定招商引企奖励政策。

2、强化基础保障。山西综改示范区按照现有“3+26”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普惠政策清单化、培育政策公式化、协议政策字典化”要求,对入驻本区的平台企业在房租、引进人才、自主创新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

3、搭建创业载体。山西综改示范区充分利用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平台经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总部基地等,保障平台企业梯度发展需要。对认定的“双创”基地给予房租和运行费用补贴,对在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以及获得国家级“双创”基地的创新创业载体给予资金奖励。

4、发展配套服务业。山西综改示范区培育引进一批与平台经济发展相配套的财务、审计、法律、知识产权、检验测评、系统安全、营销策划、商务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对于示范带动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集群,通过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政策给予支持。

二、创新企业税务服务

5、创新税务服务。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开展平台经济税务管理服务创新试点,为平台企业以及平台内经营的自由职业者提供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等适应数据要素特点的税收服务,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6、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平台企业投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建立科技创新生态

7、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平台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按照《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晋政办发〔2017〕148号)等科技创新政策,对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给予奖补支持。

8、开展政校企战略合作。建立政校企战略合作长效机制,支持山西财经大学开展平台经济发展模式研究,统筹整合高算和大数据等资源,形成平台经济数据、算力、算法方面的研究体系。鼓励平台企业与山西财经大学开展对接合作,共同探索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业模式。将平台企业所需专业纳入我省鼓励增设专业目录,引导省内有条件的高校为平台企业设立特定专业、培养专属人才。

9、集聚重大科技资源。推动平台企业与国内外名校名院名所开展交流合作,争取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平台企业与国家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资源对接,利用国家平台的人才、技术优势,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加大人才招引力度

10、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建立“人才+项目”引才机制和“创新+创业”一体化人才配置机制,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按照《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晋人才〔2020〕1号)等规定,落实住房、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

五、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11、加大项目资金支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审批服务和全流程管理,形成项目签约、开工、投产梯度推进态势。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工程和省转型标杆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基本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给予重点支持。

12、加快电商平台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巨大、商业模式独特、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对平台交易规模超过5亿元、同比增速达50%以上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通过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13、培育产业供应链平台。推动平台经济与产业深入融合,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产业供应链平台,通过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省级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14、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省内龙头物流企业与平台企业统筹建设物流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共享既有物流载体、信息平台和运行网络,构建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六、培育独角兽企业

15、招引国内外独角兽企业。对综合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注册落户山西综改示范区并完成实际到位投资的独角兽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山西综改示范区在本政策基础上再研究专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科研、用地用房用电、投融资、人才引进、应用场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升为企服务效能。

16、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全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库,遴选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入库,进行重点培育,推动境内外上市和并购重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17、设立独角兽企业培育专项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总规模200亿元的独角兽专项基金。通过市场化股权投资运作机制,引导各市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倾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独角兽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创新产品。

七、优化政务服务

18、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推动教育、社保、医疗等130项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推动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各市县推出不少于100项重点高频事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建立覆盖各项行政审批的电子要件库,将申请企业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唯一编码锁定,统一电子存档,实现申请材料共享共用、一件多用。

19、支持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定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开放目录,出台政务数据使用细则,有序开放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关注度高和需求度高的政务数据。鼓励引导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构建涵盖多类型数据的开放性行业大数据库。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监管制度,逐步推进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和交易。

20、构建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探索推进行业准入、商事登记、业务许可、行业监管等重要环节的改革创新试点。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形成公平竞争、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上述政策条款间奖励补贴如有重复包含的、或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条款由相关职能单位根据情况制定办理指南。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相关概念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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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概念解释


1、平台经济。是指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基于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向多主体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整合多主体关系,创造价值,使多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新型经济,能够有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2、平台企业。是指建设和运营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平台企业通过提供平台和基于平台的服务,构建一个包括多主体供应的商业生态系统。

3、平台内经营者。是指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4、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内,获得股权投资且未上市,最新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对超级独角兽企业(估值超过100亿美元),可在独角兽企业政策基础上给予专项支持。

5、准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内,获得股权投资且未上市,最新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1亿美元及以上的企业。

6、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7、专精特新小巨人。是指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要求,并且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先进、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

8、“3+26”企业扶持政策。“3”就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落实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若干意见》;“26”就是山西综改示范区落实“3”项顶层设计,对表中央、对标先进、对接国际制定的符合山西综改示范区实际的26项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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