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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SX00101/2021-0039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7-30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函〔2021〕100号 发布日期: 2021-07-30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12150SX00101/2021-0039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7-30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函〔2021〕100号
发布日期: 2021-07-30
主  题 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重点工程

项目总指挥部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1〕10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项目建设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基础性、牵引性、战略性重要作用。为树牢“项目是第一支撑”鲜明导向,切实提高重点工程在项目工作中的“首位度”,更高层面系统谋划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构建跨部门、跨区域、全局性协调指挥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设立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指挥部三级管理架构,共同推动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一)总指挥部。领导、协调、指挥推进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体制机制突出矛盾和跨地区跨行业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研究决定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审定重点工程考核奖惩事宜。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筹办总指挥部会议,组织谋划重大项目,拟订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全省性重大项目活动,全面调度项目进展并排队通报,协调交办督办解决项目难点问题,研提考核奖惩建议,拟订优化投资环境和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的政策举措,负责项目工作宣传,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指挥部。按照行业领域,总指挥部下设若干分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直主管部门承担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对口领域重点工程等项目建设。对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项目,成立单体项目专项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

二、总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蓝佛安 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省长 

  副总指挥:其他各位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林草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铁路局主要负责人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三、总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省长 

  副主任:省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能源局分管负责人 

  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牵头承担,总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办公室工作。

四、分指挥部构成

  (一)制造业项目分指挥部

  指挥长:王一新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工信厅牵头承担。

  (二)文旅体育项目分指挥部

  指挥长:张复明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牵头承担。

  (三)农林水利和生态环保项目分指挥部

  指挥长:贺天才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牵头承担。

  (四)教育卫生民生项目分指挥部

  指挥长:吴 伟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牵头承担。

  (五)招商引资项目分指挥部

  指挥长:卢东亮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承担。

  (六)交通、能源、市政和新基建项目分指挥部

  指挥长:韦 韬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牵头承担。

  (七)科技创新项目分指挥部

  指挥长:于英杰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承担。

  (八)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韦 韬 副省长 

  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航产集团牵头承担。 

  分指挥部机构和组成人员的设置调整,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研究提出方案建议,经总指挥部办公室核报总指挥部批准。

五、运行机制

  建立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牵头抓总、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板块化推进、省直部门和市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一)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项目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审定重要政策。每年年初召开全省项目建设大会,总结表彰上年度项目工作,安排部署全年任务。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例会。原则上两月召开一次,对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调度,检点落实总指挥部部署的工作,协调跨部门、跨地区事项。

  (三)分指挥部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掌握项目建设进展,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问题,研究谋划重大项目。

  (四)市级政府协调机制。对跨市重点工程,沿线市级政府负责人协调推进征地拆迁等涉及本市的工作。对非跨市重点工程,属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项目协调工作。

  (五)省直部门专项协调机制。省直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建立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协调办理涉及本部门业务事项,并对口跟踪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

  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指挥部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各市要比照成立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切实抓好本地区省市两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附件:省直部门专项协调机制职责分工.xls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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