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1/2021-00411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8-28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山西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政办函〔2021〕108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
是否有效: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1/2021-00411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8-28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山西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晋政办函〔2021〕108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山西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1〕10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省政府决定将“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山西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职责和组成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的工作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相关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蓝佛安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吴 伟 副省长
成员:省法院、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直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医保局、省小企业局、省药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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