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4-2889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4-2889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二、《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
三、《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规章目录及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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