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2-6207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7-21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西孟信垴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2〕64号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2-6207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7-21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西孟信垴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2〕64号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西孟信垴省级自然保护区
功能区的批复
晋政函〔2022〕64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山西孟信垴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请示》(市政发〔2020〕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山西孟信垴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变,地理坐标仍为东经113°23′25″~113°39′16″,北纬36°53′22″~37°12′31″;总面积不变,仍为35020.87公顷;功能区调整后核心区面积为13380.75公顷、缓冲区面积为5642.59公顷、实验区面积为15997.53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领导和管理,避免因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产生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关系,确保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要督促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部门,切实保护好我省自然生态资源的精华,保护好我省生态系统、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自然遗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山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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