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我省首批541张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在全省9市17县同步开始发放。这标志着我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正式开始发放。
  优待证是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待服务的凭证,也是社会力量拓展优待内容识别服务对象的标识,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2021年12月14日,我省与全国各地同步试点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随后申领工作陆续在全省各地全面展开。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逐级审批,发送银行完成制证。
  曾参加对越防御作战的曹继红1988年退役,2021年退休后,热心公益的他在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志愿服务,荣获2021年度迎泽区“最美退役军人”称号。为了褒奖曹继红退役不褪色的精神,当日省、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将退役军人优待证送到曹继红的工作岗位,负责本批次制证的邮储银行工作人员现场为曹继红开卡。
  优待证以红色为基调,正面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基本信息、相片等。背面印有制证银行名称、银行卡号等信息。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发放,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四方面优待:一是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享受面向全国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二是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晋退役军人发〔2022〕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爱国拥军企业、社会组织签订的各类优先优惠优待协议,享受面向全省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多元化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