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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不满当间谍、密码安全遭威胁

  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案例是《心怀不满当间谍,密码安全遭威胁》。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黄某,因工作态度不端正、能力平平、业绩落后而被解职。为此他心怀不满,以手中私自留存的保密资料为筹码,主动在互联网上与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

  2002年,黄某将手中私自留存的3份有关军用保密机的电子文档拷贝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收取1万美元奖金。在金钱的诱惑下,黄某彻底沦为一名为境外势力效力的间谍。

  此后,黄某通过策反前同事,窃取妻子唐某、姐夫谭某和其他同事计算机中存有的涉密文件、资料等手段,在10年间先后向境外提供15万余份资料,获取70多万美元间谍经费,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涉及我密码领城大量机密情报,对我党政军等核心要害部门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最终,黄某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唐某、谭某因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分别判处5年、3年有期徒刑,有关单位29名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以上案例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事成于密而败于疏是从古到今亘古不变的真理!做好保密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新的一年,一起努力,再接再厉!

  今天的交流就到这里,下期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