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办《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网站月检查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111日-1130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

截至2024年1130日,全市共有政府网站17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3家,专项工作网站3家。政务新媒体72,其中:微信订阅号46个,新浪微博5个,移动客户端2个,其他1917家政府网站和72个政务新媒体全部运行正常,更新及时,互动效果良好

二、找错平台留言办理情况

2024111日至1130日,全市政府网站共收到网民纠错留言2条,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发布管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仔细、全面审核发布内容和格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等问题,确保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督促政务新媒体单位做好更新保障、互动回应、重要信息转载等工作。精准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底数,做好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信息填报和更新工作,保障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开展隐患排查、漏洞检测、防攻击防篡改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地运行

附件:1.政府网站监管月度报表

2.政府网站工作月度报表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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