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办《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网站月检查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11月1日-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全市共有政府网站17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3家,专项工作网站3家。政务新媒体72个,其中:微信订阅号46个,新浪微博5个,移动客户端2个,其他19个。17家政府网站和72个政务新媒体全部运行正常,更新及时,互动效果良好。
二、找错平台留言办理情况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政府网站共收到网民纠错留言2条,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发布管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仔细、全面审核发布内容和格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等问题,确保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督促政务新媒体单位做好更新保障、互动回应、重要信息转载等工作。精准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底数,做好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信息填报和更新工作,保障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开展隐患排查、漏洞检测、防攻击防篡改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地运行。
附件:1.政府网站监管月度报表
2.政府网站工作月度报表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