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 [文件名称]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警戒检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 [文件文号] 晋药监规〔2023〕1号
  • [成文日期] 2023-02-20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状态] 有效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药物警戒检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晋药监规〔2023〕1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2〕1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药物警戒检查细则(试行)》。经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细则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0日。


药物警戒检查细则(试行)(见网络版)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警戒检查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警戒检查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