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通知
- [文件文号] 晋粮监规〔2025〕71号
- [成文日期] 2025-10-01
- [发布日期] 2025-10-01
- [状态] 有效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
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通知
晋粮监规〔2025〕71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
《山西省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已经2025年9月29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