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 [文件文号] 晋综改规发〔2025〕3号
- [成文日期] 2025-12-09
- [发布日期] 2025-12-09
- [状态] 有效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废止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办法等
三项制度的通知
晋综改规发〔2025〕3号
各工作机构,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派驻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构建与省级“1+N”人才政策有效衔接、与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相适配的人才制度体系,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了优化。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31日起,《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办法》(晋综示规发〔2023〕4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晋综示规发〔2023〕7号)、《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细则》(晋综示字〔2021〕24号)将停止执行。各文件制定、实施单位负责做好相关文件的后续衔接解读等工作。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