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4-10408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晋政发〔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4-10408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 晋政发〔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24〕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决策部署,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助力旅游强国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5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11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破零”,1.3万公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全面建成,全省可供游客使用的床位总数达到100万张,过夜游客占比达到30%,人均旅游花费达到9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7%。
到2026年底,5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13家,全省可供游客使用的床位总数达到110万张,过夜游客占比达到35%,人均旅游花费达到10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4%,山西文旅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实现大幅提升。
到2028年底,太原市、大同市、运城市进入国内著名国际知名旅游城市行列,全省可供游客使用的床位总数达到115万张,过夜游客占比达到40%,人均旅游花费达到11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初步建成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旅游业成为山西支柱产业。
二、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能
(一)做强文旅龙头劲旅。深化院团改革,激发山西演艺集团发展活力和适应市场能力。推动山西文博集团重组改革,打造全国一流现代文博产业旗舰劲旅。支持省文旅集团重塑产业布局,推动文旅集团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增强资本实力,做强文旅主业。(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文物局、省国资运营公司、省文旅集团、省演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龙头景区改革。进一步推进云冈石窟、五台山、平遥古城、关公故里文化旅游景区理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做“生态”、景区做“平台”、市场做“业态”的开发运营管理体系,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大同、忻州、晋中、运城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盘活旅游资源资产。推动破解历史遗留难题,着力解决“小资本占有大资源”问题,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对于不涉及核心旅游资源、产权明确的,每市遴选至少1个国有非文物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竞争性配置方式向民间资本出让景区经营权或业态经营权。(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旅游核心吸引物体系
(四)打造旅游热点门户。打造3个国际旅游门户城市,以热点门户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向综合化、片区化、一体化方向发展。支持太原市打造省域文旅综合集散中心,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大同市打造对接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桥头堡,打造古建石窟艺术文化、民族融合文化、避暑度假文化等文旅品牌;支持运城市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旅游中心城市,建设体验华夏根祖文化、忠义文化的旅游胜地。(责任单位:太原、大同、运城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重点景区打造计划。对标国内外同类型头部景区,打造洪洞大槐树、皇城相府、太行山大峡谷、壶口瀑布、晋祠天龙山、云丘山、王莽岭、雁门关—广武、芦芽山、碛口古镇、恒山、娘子关—固关、八路军太行纪念馆—黄崖洞、乔家大院、王家大院、鹳雀楼—普救寺、陶寺遗址—丁村、偏关老牛湾等重点景区,梯次推动晋祠天龙山、关公故里、恒山、永和乾坤湾等创建5A级旅游景区,形成山西旅游景区品牌矩阵。(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旅游景区规模。开展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实施县域A级景区“破零”行动,鼓励各类自然风景区、旅游综合体、城市公园、矿山公园、地质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创建A级旅游景区,持续扩大我省旅游景区基本盘。(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文旅+”业态创新发展
(七)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打造一批融合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鼓励市县改建、新建特色园区、特色艺术街区,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太原市、运城市在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创建示范城市。着力发展研学旅游,开发古建文化、地质文化、晋商文化、红色文化等专项科考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优化完善云端山西文物数字博物馆,推出“国宝中的山西”主题游径和“红色印记”“匠心古建”“长城文化”“晋商之魂”等精品线路。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博物馆、历史人文类景区,培育文物研学基地,推动标志性专题博物馆建设。推动文博单位开发文创产品、知名文物复仿工艺品。(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入推进数智赋能。鼓励文旅行业数字企业发展,开展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推动各市建设文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文旅集团、云时代公司以及景区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开展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持续深化太原晋源区、大同浑源县、朔州右玉县、忻州忻府区和五台山、阳泉盂县、长治壶关县、晋城陵川县和泽州县、运城盐湖区等10个县(市、区)文旅康养集聚区及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单位建设。打造黄河晋陕峡谷风光带,成为区域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推动太行锡崖沟、云中河、云竹湖、右玉南山、盐湖、漳泽湖、安泽沁河湾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提升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推动晋城泽州县形成示范。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旅游民宿,打造以晋城为重点的晋东南乡村旅游带。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发展采摘节、“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加大“尽赏田园晋美乡村”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的宣传推介。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各地打造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不断丰富乡村休闲旅游场景。(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有序发展红色旅游。打造武乡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培育兴县、左权、右玉等成为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和红色旅游创新发展基地。编制晋冀豫、晋绥和晋察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规划,分主题创建、公布革命游径。推动红色旅游景区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红色文化展示、讲解方式,让革命精神具象化、革命文物“活起来”。(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转型发展工业旅游。依托大型工厂、工业遗产,择优建设工业遗址公园、文化产业园区,支持汾酒集团、太化集团、宇达集团、曲沃建邦·通才钢铁冶金公园等打造观光工厂。(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创新发展低空旅游。依托全省建成及规划建设的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等通航基础设施,与周边旅游资源协调发展,建设一批航空休闲旅游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山西航产集团、华舰体育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打造体育旅游精品。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引入品牌赛事进景区,增强环山西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汾河龙舟公开赛及马拉松赛等赛事吸引力,提升运城圣天湖、晋中云竹湖国家体育旅游基地品质,推动临汾云丘山、代县雁门关等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冰雪经济,推动广武国际滑雪场、万龙白登山滑雪场、九龙国际文化生态旅游区等积极创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文旅厅、省体育局、华舰体育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发展生态旅游产品。办好森林旅游节,推动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乡镇)、森林康养人家以及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慢生活休闲体验区等建设。统筹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避暑休闲、温泉康养等旅居养老产品,推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线路。研发推广森林、草原、山地、观星、康养、研学、自驾等绿色旅游产品新谱系。(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入境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十七)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度。加快全省各口岸机场国际客运航线恢复和开辟工作,充分运用好扶持政策,加开、加密国际航班航线,推动将热点门户城市纳入“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服务网络。(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山西航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做好入境旅游服务。持续优化服务,推出多层次、差异化的入境旅游线路产品,增加山西入境旅游吸引力。优化入境通关政策,进一步提高签证办理效率。推动实施入境旅客托运行李物品“先期机检”,推广智能审图应用,持续完善进出境旅客现场“自助通关”新模式。加强翻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景区、机场、车站、酒店、购物商店等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票、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加强银行卡和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建设,提高境外银行卡及各类电子支付方式便捷程度。积极支持具备结售汇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在机场、车站、涉外酒店等重要场所加快外币代兑点的建设和自助兑换机的布放,推动离境退税政策在我省落地。(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外事办、省港澳办、人行山西省分行、太原海关、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好国际友城合作、文化和旅游部驻外机构等渠道和平台,开展“走进山西读懂中国”海外宣介活动,邀请主要境外客源地旅行商到山西考察踩线,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入境游旅行商伙伴行动。巩固日韩和东南亚等传统客源市场,深挖欧美市场,开辟中东、“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等潜在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外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文化旅游要素配套服务
(二十)推动交旅融合发展。构建“城景通、景景通、城乡通”的快旅慢游全域旅游一张网,协同推进主体、慢行、景观、服务、信息五大系统建设。到2024年,全面建成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完善旅游公路标志标识信息指引体系。聚焦模式创新,加大沿线风情小镇、特色村落等规划建设力度,开发特色交旅融合线路,变旅游公路为“公路旅游”。增强城乡道路客运网络旅游保障能力,提升枢纽节点旅游服务功能。加大对京津冀、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高铁运输能力,重点围绕周末短途旅游流,在既有图定高铁开行基础上,安排重联运行。(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交控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升旅游餐饮品质。打造特色品牌,依托三晋地域饮食特色优势,不断提升晋菜、面食体系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以“弘扬面食文化、讲好晋菜故事”为主题,实施“晋菜晋味”提升行动,打造精品晋菜品牌,以面食牵引晋菜发展,带动晋菜崛起。培育特色载体,合理规划各地美食街区、休闲广场等,推出一批旅游美食地标、示范店、特色店,培育一批特色老字号餐饮名企。开展特色活动,举办“品鉴山西美食晋享山西味道”餐饮品牌推广活动、中国山西面食文化节、晋菜创新大赛,推动十大晋菜、十大新派晋菜、十大山西面食、50种山西特色小吃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景区等过客区入驻。打造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各市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构建多元住宿体系。提升住宿承载能力,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重点景区,市场化引进高品质酒店,提升五星级酒店、全球知名连锁酒店数量,培育打造以高品质酒店为引领、主题酒店为支撑、中高端旅游民宿为组团的住宿体系。(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打造旅游购物品牌。推动平遥牛肉、推光漆器、广誉远、山西老陈醋等特色品牌、老字号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独特技艺,推出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产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重点打造平遥推光漆器、祁县玻璃器皿、怀仁陶瓷、平定砂器等10个传统工艺集群。支持文创企业、文博单位发展连锁经营,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销。深化与故宫博物院等知名文创研发机构合作,支持“山西文创联盟”发展,鼓励文创企业与重点景区深度合作,联合开发文创产品,推动各地结合地域特色推出具有晋风晋韵的“山西礼物”。(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文旅厅、省文物局以及景区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促进演出市场繁荣。组织国内知名专家打造艺术精品,借助保利院线等全国性剧院运营企业将山西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推向全国市场。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服务,支持各类协会、社团、演艺经纪等团体,加大顶级剧目引进力度,利用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打造商演品牌,支持太原市成为华北地区重要演艺中心。持续推进演艺进景区、进节会、进消费场所,提升《又见平遥》《太行山上》《如梦晋阳》等经典演艺品质,推动优秀舞台剧目市场化运营。拓展中小型旅游演艺空间,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历史文化街区等场所,引入戏曲、民歌、非遗等表演。(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华舰体育集团以及景区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线上预约措施,保留人工窗口,满足各类群体购票预约需求。在旅游旺季,通过延长景区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等提升景区接待能力。妥善处理景区开放和封山防火关系,特殊情况、特殊时段确须封山的,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法定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对热点景区及周边道路实施旅游车辆道侧临时停放等紧急疏导措施,鼓励热点景区周边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厕所对游客开放。对旅游客车、外地自驾车辆轻微违法行为实行批评教育为主的处罚措施。(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实施5G网络覆盖,2024年底前,实现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旅游服务中心(咨询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城市公园规划建设文化旅游服务区、文化廊道、文化“跳蚤市场”,2024年在保持现有开放规模的同时,继续增加公园绿地开放试点城市和开放绿地面积,利用城市公园、草坪广场等开放空间打造创意市集、露营休闲区。探索建立古树公园,鼓励各地开展“古树传说、古树故事”征集、古树文化旅游等活动,以古树为载体,打造当地旅游品牌。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档升级,加快公路沿线和景区充电桩、综合能源岛建设。加强绿道、观景台、骑行道、郊野公园、停车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编制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山西段)控制性规划,合理布局自驾车、旅居车停车场等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交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文旅行业综合服务能力
(二十七)提升文旅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文旅标准体系,打造“山西标准”品牌。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及跟踪改进。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实施旅行社、导游、星级饭店等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风险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诚信旅游企业、品牌、产品等评选。(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规范文旅市场秩序。营造旅游友好型环境,全力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健全跨部门文旅市场投诉举报和执法协作机制,坚决打击各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规范和加强涉旅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维护全省文旅发展形象。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狠抓安全质量提升。进一步明确文旅重点领域和环节安全主管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实施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文旅品牌知名度影响力
(三十)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强化全省“一盘棋”宣传推广合力,省市县企纵向联动、有关部门横向协同,共同推出四季文旅线路、产品和攻略。用好直播营销、头部代言、网红打卡等新宣传方式,深化与顶流营销团队合作,实施主流媒体营销、新媒体营销、OTA营销和创意营销等行动。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对自驾游客实施精准宣传,实施“文化传播者”计划,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知名博主担当宣传员,提升“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交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紧盯目标群体营销。依托我省各市与周边省市和重要客源地协作机制,深化区域合作。借势、借力“京津冀”“黄河金三角”客源市场以及“山河四省”流量热度,共同推出春游、夏养、秋行、冬享“四季”系列以及“太行山”旅游等主题推广活动。拓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潜力客源市场,精准打造线路产品。(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用足用好活动平台。持续释放品牌活动效应,创新办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聚焦打响“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合力办好康养产业大会。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举办节庆活动,提升关公文化旅游节、尧都文化旅游节、平遥国际摄影展、平遥国际电影展、洪洞大槐树寻根问祖旅游季、云冈文化旅游季、孟母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保障措施强化狠抓落实
(三十三)全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全域性、全局性工作,市县发挥主体作用,各级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切实将文旅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的大文旅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强化政策支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我省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对首次获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出口基地、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等“文化+”的示范园区(基地)给予奖励,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文旅产业。充分发挥好文物保护基金、艺术基金作用,接受社会资助,支持文创产品设计转化、打造文艺精品剧目,积极为文旅产业发展赋能增效。(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加大文旅用地保障。不断优化文旅产业用地政策,将文旅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文旅产业项目布局,依法依规保障文旅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确定“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和用地需求,并同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对纳入国家级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文旅项目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由自然资源部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由各市优先安排计划指标。允许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发展文旅产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拓宽文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提高办贷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支持文旅设施建设运营。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文旅消费信贷支持,拓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申报文旅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进一步压缩项目准备周期。(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人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山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实施消费促进行动。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用人单位要统筹考虑生产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对有带未成年子女出游意愿的职工,尽可能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各市开展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活动,鼓励发放文旅消费券。将“山西文旅年卡”纳入基层工会服务职工范围,引导职工开展省内游活动。开展文旅惠企乐民活动,组织各地结合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因地制宜推出消费惠民措施,举办形式多样的文旅惠民活动,实施好免费送戏下乡进村等“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引导节会活动业态健康发展,将山西艺术节、文旅节会等重大活动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总工会、省文旅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延长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对新成立的旅行社,继续实行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在旅游业推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鼓励各旅行社以购买保险代替交纳保证金。坚持同等质量标准,依法支持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住宿、会议、餐饮等项目。(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文旅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稳定扩大人才队伍。加快建设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着力培养文旅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好文旅人才培育使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引进一批文艺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文艺人才,支持文旅人才参与山西省职业、行业技能大赛。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优化导游职业资格准入管理,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导游劳动报酬。加强导游人才供给和业务培训,重点支撑和跟踪培养中高级导游,定期举办山西省导游大赛。(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强化文旅考核激励。优化文旅统计调查方法,完善文旅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围绕产业目标、产业主体、产业基础、产业创新、产业保障等方面探索开展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和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考核办、省文旅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4年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突破性任务清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