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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4-2838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晋政函〔2024〕12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4-2838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晋政函〔2024〕12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是否有效: 有效
主  题 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长治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晋政函〔2024〕122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长治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请示》(长政〔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治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总面积283.0604公顷。

二、你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长治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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