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4-2838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4〕123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4-2838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4〕123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晋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晋政函〔2024〕123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查批准〈晋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请示》(晋市政〔20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总面积340.6648公顷。
二、你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晋城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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