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和调味品5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汾市尧都区李珊妮副食部销售的菜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山西味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鲷鱼片、蟹柳),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西味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检验过程提出异议,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后,对其异议不予认可。

    三、临汾市尧都区红方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