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 [文件名称]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文号] 晋教〔2022〕9号
  • [成文日期] 2022-09-15
  • [发布日期] 2022-09-15
  • [状态] 有效

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教〔2022〕9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整体部署,为做好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工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和《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山西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晋办发〔2021〕37号)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202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将学生参与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将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纳入考试范围,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考试对象和内容

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所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应参加体育考试。

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项目2:立定跳远(必测项目)。

项目3: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前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4:足球技能、篮球技能、排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有条件的市可将200米游泳纳入耐力素质测试,学生在1000米跑/800米跑和200米游泳中选择一项进行测试。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3、4中增设难度相近的选测项目,学生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测试。

三、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

(一)统一考试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市、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测试完成。

(二)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统一考试总分(满分60分)=项目1(满分20分)+项目2(满分15分)+项目3(满分15分)+项目4(满分10分)。

(三)现场考试各项目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考试结束后,四项考试成绩相加,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作为考生体育考试最终成绩。

统一考试项目赋分表(满分60分)

四、组织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市级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一)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考试成绩应在现场公布。

(二)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管理,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考生安全。

(三)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疑问,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全过程监督检查考试。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

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202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为目的,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普及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实验教学,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考试组织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考试组织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和教育装备管理相关部门要协助做好考试相关工作。

三、考试对象和内容

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所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应参加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内容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信息技术(信息科技)考试总分15分,每场20分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总分15分(物理6分、化学5分、生物4分),每场15分钟。

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进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进行,原则上每年安排在4—5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每年公布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信息技术(信息科技)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学生参加考试时从公布试题中随机抽取1题作答。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学生参加考试时从各科公布试题中分别抽取1个进行操作。

五、保障措施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指导所辖县(市、区)严格规范设置考点,做好人员培训,选用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熟练并参加过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信息技术(信息科技)教师、理化生教师、实验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监考,严禁非本学科教师担任监考,严格实行本校回避制度。要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不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杜绝考试舞弊行为。要建立考生申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考生针对考试分数提出的质疑、质询,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答复。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考试组织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各市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本实施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