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445.9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0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85.4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6.32%,比上年末提高1.35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出生人口24.00万人,出生率为6.94‰;死亡人口28.79万人,死亡率为8.33‰;自然增长率为-1.39‰。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7.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