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4起典型违法占地、采矿案件,以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作用。

  这4起典型违法占地、采矿案件分别是:

  孝义市某公司违法占地案。某公司在孝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焦化及配套项目,违法占用梧桐镇900余亩土地。2021年8月和10月,孝义市对违建构筑物进行没收、罚款,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门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在整改过程中存在边改边犯建设厂房的问题。目前,孝义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对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吕梁市政府已就相关问题多次督促孝义市政府全面剖析整改,确保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吕梁市离石区某公司侵占耕地案。2019年9月,某公司违法占用离石区信义镇原有河道及周边耕地,以开挖水面的方式建设人工景观湖,修建周边休闲娱乐设施。2021年6月,当地镇政府擅自为该项目人工景观湖补办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023年6月,当地政府开始组织拆除工作。目前,离石区纪委监委已对信义镇相关负责人作出处分,该项目与设施农业无关的部分已被拆除,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工作。

  襄汾县某“大棚房”项目“死灰复燃”。2021年,某“大棚房”项目被纳入清理整治“回头看”范围,但清理拆除不彻底,存在整治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3月,该公司私自将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管理用房、仓库等改建为娱乐配套场馆,还新建了非农业用途设施、在原址恢复了已经移除的游乐设施。目前,相关建筑已拆除,地面已复垦复耕,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朔州市平鲁区盗采矿产资源案。6月初,网络舆情反映朔州市平鲁区范庄村存在盗采矿产资源的问题,朔州市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核查。经核查,发现存在违法盗采行为。目前,朔州市已经立案查处,相关部门正在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追责问责。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件一方面体现出部分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意识不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力度不够、查办惩处力度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部分企业合法用地意识弱,甚至为谋取利益顶风作案、知法犯法的问题,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通报强调,要更加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通报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整治违法占地行为,以更严格标准、更高要求、更强硬手段持续推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