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1-00453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1〕132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1-00453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1〕132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
晋政函〔2021〕1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核定中共太原支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等191处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按期设置保护标志,科学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珍贵的红色资源,在确保红色文化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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