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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SX00101/2012-0077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11-17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2〕95号 发布日期: 2012-11-18
是否有效: 废止失效 废止日期: 2017-07-29
索  引 号: 012150SX00101/2012-0077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11-17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2〕95号
发布日期: 2012-11-18
主  题 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2〕9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文化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7日



山西省文化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文化发展质量,建设文化强省,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发〔2011〕40号)、《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晋发〔2012〕3号),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期。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事业长足发展,文化产业快速增长,文艺精品大量涌现,文化创新能力和发展实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

全社会文明素质普遍提高。“十一五”以来,我省始终坚持把理论武装和思想道德建设放在文化建设的首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省人民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贯彻,广泛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社会科学成果,进一步巩固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繁荣发展了我省的哲学社会科学;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山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等,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推动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围绕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的文明素质,广泛开展了文明和谐城市、单位、村镇、家庭和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长治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晋城、太原等城市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行列。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建了山西大剧院、山西省图书馆(新馆)、山西体育中心、山西科技馆,太原博物馆、太原美术馆等省城标志性建筑。朔州、阳泉等市新建了文化中心、图书馆或博物馆。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26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31个,其中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标率均为65%,乡镇综合文化站1197个,农家书屋7100家,全省注册登记各级各类博物馆131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122家,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转播台(站)568座,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队1300多个。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工程“十一五”目标基本完成。以省级为龙头、县市为支撑、乡镇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走在全国前列。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省直出版系统顺利实现“三分开”,省市两级广播电视实现局台分离,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出版发行、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放映、国有文艺院团、各级党报发行机构、部分非时政类报刊、重点新闻网站、广电传输网络等488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山西演艺集团、山西日报传媒集团、山西广电传媒集团、山西影视集团等大型骨干文化企业相继成立。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09〕2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的补充规定》(晋政办发〔2009〕83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文化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化产业快速增长。省委、省政府将文化产业列入全省十大振兴产业,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据统计,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由2006年的127.79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87.37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62%增加为3.12%,年均增幅25%,超过同期GDP增长速度。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山西出版传媒集团等六大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王家大院、皇城相府、山西宇达集团、中国广灵剪纸文化产业园、清徐嫦娥文化艺术公司等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正在成为山西文化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迅速崛起。

文化精品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文艺创作生产持续保持了繁荣发展的好势头,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新出版图书7230种,13种优秀出版物分别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和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创作出版长篇小说120余部、中短篇小说600多部(篇)、影视文学500多集。10余部作品先后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舞台艺术精品和影视艺术精品大量涌现。话剧《立秋》、舞剧《一把酸枣》、京剧《走西口》、晋剧《傅山进京》、大型说唱剧《解放》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话剧《立秋》荣获“文华大奖”,一批优秀剧目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新剧目奖等国家级奖项。创作生产影视剧150多部,12部电影、电视剧分别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及国际电影节大奖。山西博物院“晋魂”陈列获国家十大精品陈列奖,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八路军抗战简史”陈列获精品陈列特别奖。

文化“走出去”取得重要成果。以影视、动漫、书报刊、演艺、工艺美术品为基本框架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体系初步形成,涉及重点文化产品出口企业12家。中国黄河电视台节目覆盖美洲、澳洲、东南亚,形成了教育文化频道、SCOLA台、黄河电视孔子学院、汉语广播四轮驱动的外宣新格局。晋版出版物走出去取得实质性进展,连续四年实现版权输出大于版权引进,输出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英国、加拿大、荷兰、韩国、越南、马来西亚和台湾、香港、澳门等。《一把酸枣》、黄河歌舞、绛州鼓乐等优秀剧目多次赴美国、英国等地参加展演和交流,扩大了三晋文化的对外影响力。文化企业的境外市场拓展或直接投资日趋活跃。运城萨瓦莱斯制版集团公司在境外设立控股子公司29家,其生产规模及生产能力均居世界同行业首位。

“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面临难得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文化改革发展进入崭新的历史阶段。省委、省政府做出了推动山西转型跨越和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战略部署,建设文化强省成为重要的奋斗目标,文化改革发展纳入了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我省文化建设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消费需求日益旺盛。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方式不断丰富,人民参与文化热情日益高涨,将进一步激发文化发展活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丰厚的文化资源得到深度开发,相关政策深入实施,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文化与现代科技有效融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文化改革发展面临更大发展空间。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文化建设投入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建设,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不够,与文化资源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突出表现在:文化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偏小,产业层次低、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文化与旅游、科技融合发展不够,文化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文化传播能力不强,网络等新媒体发展不足和规范不够的问题并存;影响和制约文化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文化体制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为此,我们必须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宗旨,以引领山西发展、提升山西形象、增强山西综合实力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山西特色、民族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文化,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自信提高全省人民的文明素质,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实现文化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推动文化走出去,积极吸收优秀文明成果,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体系不断完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晋军崛起,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文化精品,三晋文化的影响力显著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省市县三级公益设施达标率为80%以上,文化事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6%左右,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发展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更加完善,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网络逐渐形成,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文化强省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实现以上目标,必须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全省文化发展;必须立足我省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大作品表现、大集团运作、大景点支撑、大服务引领、大会展集聚”的“五大战略”,在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上实现突破;必须按照“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上有新进展,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进展,在文化产业发展上有新进展,在文化精品创作上有新进展,在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上有新进展”的“五个新进展”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培育壮大我省十大国有骨干文化产业集团,政府主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有明显增加,政府引导、全社会投入文化产业超千亿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掀起全省文化建设的新高潮。

三、主要任务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为根本,丰富拓展面向群众的理论学习途径,大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推动科学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思想政治素质。注重运用图书报刊、广播影视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培育“文源讲坛”等学习品牌。

2.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加强对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重点扶持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和研究项目,推出一批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加快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奖励支持力度。各级高校、社会科学联合会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打造特色学科。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

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山西人民创造的宝贵财富,进一步提炼“山西精神”,形成推动我省转型跨越的强大力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提出我省实施意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评选和宣传“三晋好人”,继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深入挖掘晋商精神的当代价值,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打造“信用山西”品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留守农村儿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强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抓紧省党史纪念馆(革命博物馆)建设。用好我省丰厚的红色旅游资源,使之成为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课堂。

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努力打造区域文明城镇群和文明行业。重视推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区域共建,深化省市、军地、校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

表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

制定山西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山西精神,形成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紧紧围绕党的创新理论、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理论宣讲、理论骨干培训和通俗理论读物编写等工作,推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程:加大对省规划课题的资助力度,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并加快研究成果向实践的转化。组织好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充分发挥评奖的导向、激励和示范作用。抓好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每年培训200人。

发展红色旅游: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党史纪念馆(革命博物馆)等红色旅游景区建设,使红色旅游资源成为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阵地。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准,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社区、农村为重点,以保障看电视、听广播、看电影、读书看报、娱乐健身、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创新投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省、市及有条件的县要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抓好山西大剧院、省图书馆等重大文化工程的管理和运营。省级加快推进山西广电中心等文化重点工程。规划建设一批省及市级戏剧、歌舞、话剧排练和演出场馆。大力开展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7个市级图书馆,新建和改扩建9个市级群众艺术馆,新建5个市级博物馆,到“十二五”末,确保市市有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群众艺术)馆、科技馆、体育馆、剧院(场)等“五馆一院”目标实现;县级在巩固县县有文化(博)馆、体育馆(场)、图书馆的基础上,加快“多厅影院”建设,2014年底前,实现所有县级以上城市数字多厅影院全覆盖。采取省级政府引导补助、市县配套的办法,对面积狭小、设施陈旧的43个县(市、区)图书馆、42个县(市、区)文化馆不达标场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省级鼓励地方政府对“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中的68个县(市、区)表演场所进行新建和改扩建。新建10—15座县级特色博物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专业性、地方特色的博物馆。加强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城市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和社区书屋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对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文化活动、人员培训等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尽快恢复使用被挤占挪用的社区文化中心和设施,努力实现每个社区都有设备齐全、运行良好的文体活动中心。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推进长治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评估考核。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坚持建、管、用并重,推动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活动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并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农家书屋,不断提高数字全民阅读能力。以公共图书馆、学校电子阅览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网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公共图书馆为依托,建立盲人电子阅览室。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营维护、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和鼓励煤焦领域等资源型企业和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3.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倾斜。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图书馆推广、电子阅览室建设等重点工程,2012年底前实现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设施、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的目标。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公益文化建设工程”。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基层和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在全省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推广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十二五”扶贫攻坚规划,坚持公益性质,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技术保障和内容建设,推动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发行和赠阅工作,建立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配送系统,推动全省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市县延伸,逐步提高购买演出(放映)场次或按场次补贴的额度,鼓励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加大对新华书店网点布局的支持,推动媒体办好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

4.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支持自创自办、自娱自乐、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以国有企业为重点,重视各种所有制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推动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活动。支持群众依法兴办农家书屋、民间剧团、电影放映队和文化大院等,依托重大节庆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

表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省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山西广播电视中心、山西电影大厦、全国文学创作山西中心(文学馆)、山西日报传媒大厦、山西数字出版传媒大厦建设,加快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山西美术馆、山西省少儿图书馆、山西晋剧艺术中心、山西话剧艺术中心建设。

市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大同、忻州、吕梁、晋中、晋城、临汾、运城等市级图书馆,大同、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市级群众艺术馆,大同、忻州、晋中、临汾、运城等市级博物馆建设。

县级文化设施建设:在巩固“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的基础上,新建和改扩建43个面积不达标的县(区、市)图书馆、42个县(区、市)文化馆;新建和改扩建“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中的68个县(区、市)表演场所,新建10-15座县级特色博物馆。

万村千乡公益文化建设工程:按照 “政府买单、群众受益”的原则,在全省28200个行政村和1197个乡镇,配送文化器材、图书报刊、艺术表演等公益文化服务,组织多种形式的民间艺术活动,深入开展 “文化下乡”活动。

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配套中央在全省201个街办社区和2000个居委会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奖励补助。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重点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覆盖,完善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加快在全省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推广工作,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技术保障和内容建设,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

(三)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1.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积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促进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转变,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包装、广告、会展、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不断推动我省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加大华夏之根、黄河之魂、佛教圣地、晋商家园、古建瑰宝、边塞风情、关公故里、抗战文化等八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快实施文化强市、文化强县、文化强镇工程。

调整优化区域结构。突出地域特色,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精心打造五大特色文化产业区,即北部大同、朔州、忻州一带的佛教与边塞文化产业区,中部太原、晋中一带的晋商文化产业区,南部临汾、运城一带的根祖文化产业区,东南部阳泉、长治、晋城一带的太行红色文化产业区,忻州、吕梁、临汾、运城沿黄一带的黄河风情文化产业区。把太原长风文化岛打造成会展、演出、展览、科技、旅游一体化的中西部地区文化高地。

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支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引导和鼓励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制定优惠政策,推动资源型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

2.加快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产品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支持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出版传媒集团等省内大型文化企业物流基地建设,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健全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行业组织更好地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能。

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以政府投入为先导,加强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特色文化消费项目,提供个性化、公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倡导新型文化消费理念,转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观。支持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网络文化运营商要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3.大力实施大集团引领战略。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加快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集中优势资源,大力支持省属出版、广电网络、演艺、报刊传媒、广电传媒、影视等文化企业集团发展壮大,加快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提升规模和档次,提高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后的非时政类报刊企业做强做大,组建集团。加快成立山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文博产业集团、工艺美术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以十大旗舰文化产业集团为主要支撑的“文化晋军”发展新局面。到“十二五”末,全省涌现出2个收入超百亿元的文化领军企业、一批收入超二十亿元的文化骨干企业、众多收入超亿元的文化企业。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各市县要支持和培育各类文化企业发展,努力形成大、中、小、微型文化企业集聚发展、优势互补、各展其长、大小共生的新格局。

4.大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拉动作用,每年都要推出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的文化重点招商项目,抓紧建设一批投资大、规模大、关联度高、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大型文化项目。市县要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一策一业一品一节一剧”五个一工程,实现区域内文化产业的均衡发展,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百花竞放”的生动局面。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实施一批、论证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不断策划和开发新的文化产业项目。充分发挥文化改革发展领导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重点文化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加国家和区域性的重大招商活动。省市两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发挥引导扶持作用,优先支持转企改制文化单位发展壮大。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认购,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文化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加大投融资力度,鼓励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和信用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

5.大力实施融合发展战略。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先进技术支撑我省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建立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企业,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开发内容制作、传输和使用的各类电子装备、软件和终端产品。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力推动文化创意,拓展文化产品服务范围和领域,增强多元供给能力。重点打造以太原高新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数字出版基地。市县两级要把运用现代科技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优化升级作为重点,推动主题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深入挖掘晋酒、晋醋、晋药的文化含量,提升科技水平,拓展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按照做大在文化、拓展在旅游的思路,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重点开发五台山、云冈、平遥等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旅游基地,积极鼓励《印象平遥》、《印象五台山》等优秀演艺作品在旅游景区落地,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和文化含量。扶持有鲜明三晋文化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支持以宇达青铜、广灵剪纸、平遥漆器、定襄雕刻等为代表的重点文化产品生产。支持省级重点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进一步推动文博产品、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积极筹办文化产品博览会。加大吃、住、行、游、购、娱的文化含量,形成一体化的文化旅游产业链。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会议、文艺演出、展览和赛事,组织参加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全国性展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太原等区域性会展中心,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五台山国际旅游文化月、太原晋商文化艺术周、关公文化旅游节等会展节庆活动做大做强,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山西特色、全国影响、世界知名的会展节庆品牌。推动文化产业与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品牌价值,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

表三: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山西数字出版传媒产业园、三晋国际图书城、山西新华现代出版物流中心(二期)、山西新华印制复制中心、山西日报数字报业产业园、山西日报传媒集团文化物流中心、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印刷设备及商业数码印刷设备技术改造、山西省品牌孵化园区、山西新闻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新媒体产业园、山西广电传媒优购物物流园区、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山西演艺中心及集团大厦、山西舞台艺术制作中心、中国北方农村影视基地、全省电影院线建设、全省演艺院线、英语周报网络教育传媒基地、山西精品印刷物流基地、山西绿色数字印刷科技园、汾酒集团包装印刷园、山西印刷城、运城制版产业园、翟店印刷包装文化产业园、山西文源核心文化园区、山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基地、太原瓦窑文化创意产业园、太原(清徐)文化产业创意示范园、长治市文化创意传媒产业园、人祖山文化旅游产业园、中国北方民俗文化产业园。

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山西宇达青铜文化产业园、广灵剪纸文化产业园、太原高新区创意产业园、平遥漆器文化产业园、山西吉利尔潞绸文化产业园、运城稷山翟店印刷包装文化产业园、大同天镇新平堡边塞文化产业园、碛口古镇文化产业园、运城盐池文化产业园、临汾丁村遗址文化产业园、古晋阳遗址文化产业园、晋城程灏书院文化产业园、阳泉娘子关文化产业园、长治八路军文化产业园、晋中王家大院文化产业园、五台山雕刻艺术产业园、祁县红海玻璃文化艺术园。

重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山西演艺集团、山西日报传媒集团、山西广电传媒集团、山西影视集团、山西体育产业集团、山西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山西文博产业集团、山西工艺美术产业集团。

重点文化产品:广灵剪纸、定襄晟龙木雕(雅艺轩石刻)、平遥推光漆器、祁县大华玻璃、阳泉刻花瓷(骨瓷)、长治(交城)堆锦、晋中(高平)黑陶、运城宇达青铜、晋城吉利尔丝麻制品、山西舶澳动漫产品。

重大节庆活动: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太原晋商文化艺术周、中国(大同)云冈文化艺术节、中国·右玉西口风情生态旅游节、中国五台山国际文化旅游月、介休清明寒食文化节、八路军文化旅游节、中国·晋城太行山文化旅游节、中国(山西)黄河壶口文化旅游节、山西侯马·晋国古都文化节、中国运城关公文化旅游节。

重点文化景区:五台山文化景区、云冈石窟文化景区、平遥古城文化景区、晋祠文化景区、灵石王家大院文化景区、绵山文化景区、长治八路军文化景区、皇城相府文化景区、洪洞大槐树文化景区、黄河壶口文化景区、关帝庙文化景区、雁门关文化景区。

(四)文化改革创新工程。

1.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我省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巩固拓展出版、发行、影视、演艺院团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引导国有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把深化改革与调整结构、整合资源结合起来,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推动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公司,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2.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职能、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深入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保留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

3.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评估、监测、考核体系,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健全完善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构建功能完善、技术先进、资源优化、标准统一的广播电视监管平台,实现对不同播出形态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质量、内容传播效果和机构运行状态的“全方位、全业务、全频段、全天候”监测和监管,提高工作效能和监测、监管水平。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完善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方法,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五)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工程。

1.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工程、重点文学艺术作品扶持工程、优秀影视作品和动画片创作工程、优秀少儿作品创作工程等。抓好“四大梆子”传承和创新,扶持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剧种。全省文艺工作者要大力弘扬“山药蛋派”的优良传统,学习老一辈文艺工作者的高尚情怀,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努力发现和挖掘转型跨越发展中的鲜活素材,从人民群众的创造实践中汲取灵感和激情,力求创作生产更多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引领人民奋进的文艺作品,力求推出一批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格调高雅、群众喜爱,体现山西特色、代表国家水准、具有世界影响的精品力作。

2.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体制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改进评奖办法。定期评比表彰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文艺产品。对在国内外获得大奖的作者和作品进行重奖。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和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影评、戏评、书评、乐评等活动。加大对重点创作项目的扶持力度,省级设立新闻出版基金,省市设立专项艺术基金和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为文艺工作者参与国内外重大创作、展演和交易活动提供条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及相关服务,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四: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工程

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创作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舞台艺术作品、一批能够带动全省旅游业大发展的旅游演艺作品、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影视艺术作品、一批歌颂山西宜于传唱的歌曲作品以及反映山西百年历史的重大题材美术作品。

重点扶持文化奖项: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杏花奖、赵树理文学奖、山西出版政府奖、山西新闻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西广播电视奖等。

(六)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工程。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从群众关注点入手,增强舆情预警反应能力,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努力通达社情民意,有效引领社会舆论。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加强对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加强对转型跨越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新鲜经验、模范人物等的宣传,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阐释,适时组织宣传战役,形成舆论引导的强大合力。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和舆论引导效果。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加强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2.推进重点媒体建设。各级重要报刊、广播电视台和重要新闻出版单位要加强内部机制改革,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与数字化融合,扩大有效覆盖面,提高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支持山西日报等党报党刊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支持山西卫视巩固提升全国覆盖率。支持省主要媒体发展网络多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载体,建设我省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

3.加强新兴媒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理顺互联网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全省各级网络宣传管理机构,落实互联网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有效运用和管理社会化网站和即时通信工具,推动党政机关开设微博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供丰富的社会服务。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思想先进、内容健康、特色鲜明的文化精品上网传播。鼓励支持国有资本进入新兴媒体,支持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网站”活动,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惩处制造和传播谣言以及低俗、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大财政投入,建设互联网宣传和管理技术平台。整合优势资源,创新传播方式,积极开发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3D电视、手机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兴媒体业务,稳步推进IP电视业务,用好新媒体,占领新阵地。关注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为载体,以短信、彩信、手机报、手机电视、电子书刊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传播方式,加大对网络新闻业务、论坛、社区、博客、微博客等的管理,积极探索对手机网站和电信增值业务的有效管理,确保新兴媒体健康发展。

4.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建设。加快整合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全面实现全省“一张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建立省级主导、可管可控、管理顺畅、符合三网融合发展趋势和行业要求的山西广电网络运营新体系,完成全省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总前端、主干网及接入网的建设工作。加快全省广播电视骨干发射台站技术改造,扩大省市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建设与国家应急广播网相连通的全省应急广播网。加快推进地面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建设。加快我省电影院线建设,大力发展跨区域规模院线、特色院线和数字院线。加快我省文艺演出院线建设,推动大中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加强大型骨干企业出版物发行跨地区整合和农村销售网点建设。

(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

1.提高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历史文化名城(村镇)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抓好应县木塔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芦芽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相关工作。加快推进陶寺、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文物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加强文物科技保护开发工作,形成具有针对性和竞争力的文物科技保护研发和推广基地。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定期公布新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动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和公布。在确有需要、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濒危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加快产业化步伐。

3.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大力发展文物旅游,发展特色文化服务。加强文物信息资源产业利用。鼓励对工业遗产、文化景观、考古遗址公园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注重对历史文化名人的研究和宣传。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积极推进《三晋文库》编纂工作。

表五: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

重大遗产地保护工程:加强对平遥古城、云冈石窟、五台山、应县木塔、丁村民居、晋商大院、碛口古建筑群、黄河壶口瀑布、太岳山国家森林公园、沁河流域古城堡的保护,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规划编制,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大遗址保护工程:积极推进晋阳古城、陶寺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启动曲村-天马遗址、侯马晋国遗址、蒲州故城与蒲津渡遗址、广武汉墓群、长城(山西段)等古文化遗址展示主题公园建设。

山西早期木构建筑保护工程:以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专项保护为依托,全面实施山西元以前早期木构建筑保护工程,将其打造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文物保护示范工程。

重点博物馆质量整体提升工程:支持山西博物院进入省部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八路军太行纪念馆进入国家重点纪念馆行列。市级博物馆全面建成,形成以山西博物院为龙头、市级博物馆为骨干、县级特色博物馆为支点、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为辅助的布局合理、品类丰富、特色突出、质量提升的全省博物馆体系。促进全省一、二、三级博物馆和免费开放博物馆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质量,强化公共服务能力。

重点彩塑壁画科技保护工程:启动全省重点壁画、彩塑保护现状调查及保护对策研究,对一批有珍贵历史、艺术价值的壁画、彩塑实施科技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程:五台山佛乐展示中心、平遥推广漆制作技艺、广誉远中药、山西玻璃烧制技艺、上党堆锦艺术传习基地,山西省珍稀剧种、汾酒酿造技艺、老陈醋酿制技艺、晋东南神话、山西民间剪纸、山西布艺综合、绛州澄泥砚、山西戏曲艺术、皮影木偶。

(八)山西文化“走出去”工程。

1.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充分利用山西丰富的文化资源,创新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增进与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做好互办文化周、艺术周、文物技术交流和文物展览等工作,积极开拓欧美及我周边国家和地区文化市场。加强与境外媒体合作,支持中国黄河电视台外宣频道在海外扩大覆盖范围和影响,山西广播电视台要办好外语频道,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借助境外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书展、博览会、洽谈会等平台,推介我省文化精品和服务。支持文化单位利用日益成熟的海内外销售网络,将对外交流从版权贸易逐步引深到合作出品乃至全球组稿、全球出版的新阶段。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鼓励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不断提高三晋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推动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和经营。发挥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在对外文化贸易方面的主导作用,支持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出口企业集团。鼓励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支持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控股参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展览和演艺等文化实体,进一步拓展国际文化市场。支持文化企业、文化名人在国外创办推介我省文化产品的中介机构。支持文化企业与国际知名演艺、展览、电影、出版等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开展合作。支持和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家重点支持的国际性文化展会。完善财税、商务、外事、海关等部门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对出口业绩突出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给予奖励。设立“走出去”贡献奖,促进文化企业发展服务外包。

3.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出口。大力支持具有民族和山西地方特色的歌舞、戏剧、影视、杂技、出版物、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不断扩大对外版权贸易合作。充分发挥我省驻外经贸机构的优势,鼓励和支持我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与境外文化机构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逐步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销售网络。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软件、动漫等文化产业园区,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的再创新能力和集聚效应,支持动漫游戏(影视动画)、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九)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队伍。以培育“四个一批”人才为重点,深入实施高层次文化人才和文化名家工程,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国内一流、业内公认的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快培养文化行业紧缺人才。重视培养文化专业人才,加强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文化专业建设,筹建传媒艺术类本科院校。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重点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和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市场运作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文化企业园区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文化企业的给予重点扶持。鼓励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优秀人才以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进入文化行业。

2.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选好配强宣传干部和文化专职人员,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文化部门任职,发挥好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能人作用。

3.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创造有利环境。探索实施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国有文化企业试行期权、股权激励。设立“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文博大家”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在文化强省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开展年度杰出文化人才评选活动。对文化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特殊专长的人才在录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破格。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在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

表六: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文化名家工程: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名家承担重点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到2015年,由国家及省里资助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达500名左右。设立“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文博大家”等荣誉称号,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领域中青年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大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基层宣传文化骨干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 

文化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文化创新人才,文化企业管理、市场开发营销、资本运作、国际文化贸易管理人才,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广播影视制播技术研发应用人才,国际传播、网络宣传人才,文化遗产保护人才,文艺理论、编剧、导演、戏曲表演人才等的培养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考核检查。要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加大投入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同财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省市县三级要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的规划、投入、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先安排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需经费,扶持公共文化机构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从2012年起,省、市、县三级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资力度。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省、市、县三级财政要将文化体制改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重点解决改革成本支付和转企改制单位发展启动资金等问题。转变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三)完善相关政策。

进一步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对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接,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比照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予政策扶持。对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文化出口项目,各项行政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文化创新型企业由省科技厅会同宣传、文化、财政、税务部门认定。对重点文化项目在立项审批、用地保障、资金拨付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依法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重点文化项目。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按照中央要求,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整体转制的原全额或差额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之后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期间财政拨款不低于原有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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