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3-2266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长治市承办2026年山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函 | ||
发文字号: | 晋政办函〔2023〕8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3-2266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长治市承办2026年山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函 |
发文字号: | 晋政办函〔2023〕8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长治市承办2026年山西省
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函
晋政办函〔2023〕81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18〕69号)有关规定,经省体育局考察,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同意长治市承办2026年山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
二、承办省运会所需经费主要由长治市人民政府自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往届运动会补助办法,省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经费补助。
三、省体育局和长治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节俭高效、人文环保的原则,共同组织办好省运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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