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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3-229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01-19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8〕10号 发布日期: 2018-01-19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3-229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01-19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8〕10号
发布日期: 2018-01-19
主  题 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8〕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7〕57号),促进山西农谷创新融合发展,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农谷发展动力,提出如下支持政策。

一、土地支持政策

(一)坚持保护耕地、集中集约用地原则。将山西农谷建设纳入省、市、县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发展空间。在土地利用调整中,建设用地指标倾斜支持山西农谷建设。

(二)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探索保护基本农田新机制,允许易地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三)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规划区内经营主体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可按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管理。

(四)支持山西农谷建设科技孵化器。孵化器可比照工业用地建设,非生产性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在不改变孵化用途的前提下,部分用房可向入驻企业和服务机构分割转让。

二、科技支持政策

(五)省级现有相关科技研发专项资金要向山西农谷适当倾斜。支持开展有机旱作农业、功能食品、设施园艺等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研发,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支持山西农谷太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六)支持农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级涉农科研院所、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体系、种质资源圃、试验示范基地、质量检测中心优先支持落户农谷。对在山西农谷规划区域内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山西功能农业(食品)研究院、山西功能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由省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七)支持山西农谷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配套相应政策、资金、资源等。支持引导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落户山西农谷。

三、人才支持政策

(八)根据山西农谷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涉农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引进各类高精尖紧缺人才。对引进的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由省财政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和生活津贴补助,享受高层次人才各项配套保障政策。

(九)支持国家、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在山西农谷开展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山西农谷为专家提供试验基地,配套仪器设备等相关设施,并免费提供专家公寓。

(十)允许山西农谷规划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自有资金,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自主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等配套设施,或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租用商品房给引进人才居住。

四、财政支持政策

(十一)国家级项目优先支持山西农谷。省级农业重点项目、改革试点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山西农谷。山西农谷建设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享受省、市重点项目支持政策。 

(十二)省、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山西农谷建设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力争逐年增加,引导利用现有农业(扶贫)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农谷建设。

(十三)对山西农谷形成的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在省内优先转化推广。形成的优势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综合考虑品牌、技术、安全、价格等各种相关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十四)赋予山西农谷管委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市、县政府建立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

五、金融支持政策

(十五)省金融办成立由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的工作组,专门指导山西农谷金融创新和产融结合工作。

(十六)支持山西农谷省级融资平台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省、市财政给予奖励补助。

(十七)鼓励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保险专营机构,吸引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入驻,并在贷款贴息、风险保障金上加大省、市财政投入。 

六、机制创新方面

(十八)山西农谷管理机构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实行班子任期制、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建设高效、精干、专业的队伍,并逐步把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事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委托给专业公司或专业团队管理。

(十九)对社会聘用进入山西农谷的工作人员,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对在原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调入农谷的干部,保留原档案身份。

(二十)探索建立农谷鼓励创新、合理容错机制。对于农谷建设中业绩突出的工作者,在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和偏差,按程序甄别、审核后予以合理容错、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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