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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4-12575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22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晋政函〔2024〕30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4-12575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22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晋政函〔2024〕30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主  题 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全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晋政函〔2024〕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3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2023年度全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先进市

运城市、长治市、晋中市、临汾市、阳泉市。

二、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先进县(市、区)

沁县、万荣县、祁县、太原市小店区、中阳县、霍州市、高平市、阳泉市矿区、灵丘县、朔州市朔城区、五台县。

三、全省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

泽州县、长治市潞城区、临猗县、沁县、翼城县。

四、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创新奖

长治市、高平市。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动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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