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省消费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回升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5%,比1-10月加快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4%,比1-10月加快1.7个百分点。由于去年同期全省仍处于低基数状态,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6.8%,比10月继续加快1.9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稳步增长。与居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吃类、用类、药品类商品继续保持稳步增长。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日用品类、饮料类、烟酒类、中西药品类和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9.7%、15.4%、14.8%、11.6%和0.3%。

  二是消费升级类商品和绿色消费明显回升。随着消费市场的逐渐回暖,居民对升级类商品和绿色消费需求旺盛。11月,全省限额以上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金银珠宝类和智能手机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2.4%、79.9%、55.8%和51%,比10月分别加快115.2个百分点、79.4个百分点、42.5个百分点和80.2个百分点。全省限额以上家电类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1.8%,比10月加快20.7个百分点。

  三是出行类商品拉动力较强。居民出行、出游常态化,出行类商品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拉动力持续稳定。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3.5%,汽车类零售额增长36.2%,合计拉动当月全省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15.6个百分点。

  四是网上零售持续回暖。11月,各大网络平台陆续开启了多轮优惠活动,居民网上消费活跃,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30.6%,比10月加快了4.1个百分点,拉动当月全省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2.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