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方剑锋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建平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霞、何炳武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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