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方剑锋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建平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霞、何炳武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