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让公司恢复运营,顺利走出困境。”11月3日,太原市某育婴用品店法定代表人孔某高兴地说,“我支付完全部执行款后,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删除了我的失信信息,这对我来说真是‘及时雨’。”

  被执行人太原市某育婴用品店拖欠申请执行人刘某12万余元一直未还,万柏林法院依法将该育婴用品店孔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生意本来难做,再加上成为失信人,更是雪上加霜。”孔某认真地说。

  像孔某这样的不是个例。万柏林法院执行法官表示,近年来,不少企业和该案孔某一样面临无力偿还债务局面,却又因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失信惩戒没法坐飞机和动车去外地洽谈业务,影响生产经营,更降低了偿还能力。“这是个恶性循环,必须想办法破解。”

  “太原法院近年来陆续推出各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太原中院执行局局长邢如灏说,“但在失信联合惩戒‘负向’倒逼的同时,也应建立起守信联合修复的‘正向’激励机制。”

  破解失信被执行人困境,太原法院积极探索,尝试以柔性力量能动司法,从8月到10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多举措解决失信人难题,充分激发生机活力。万柏林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争取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解除被执行人名下经营性资产的查封,并删除失信名单信息,有效帮助企业恢复商业信誉,摆脱“债务危机”。

  “针对已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后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惩戒名单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方便被执行人顺利贷款融资,恢复生产经营。”邢如灏介绍,还有一些暂时履行困难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如因生产经营或者探亲就医确有必要暂停信用惩戒的,经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同意后可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措施。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有503名失信被执行人提出“信用修复”,经严格审查,统一对404人“信用修复”,激励了被执行人再生产、再创业。“目的就是解决部分被执行人想成事却没条件的问题,给被执行人以生存发展空间,激励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邢如灏说。

  为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太原法院通过强制失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等方式,对暂停惩戒的被执行人实现滚动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恢复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