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5年各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础上,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x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府东街101号,邮编:030072,电话:0351-3046928,电子邮箱:sxszfxxgkc@sina.com)。

  一 、概述

  2015年,山西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刻理解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适应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合的新局面,围绕“提质量、增实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要点落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全面公开。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起草《山西省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并要求省直各单位同步建立、完善《办事制度》和《办事指南》。二是出台《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行为,首次通过《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和企业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季报、年报,全面公开企业相关重大信息。

  (二)深化主动公开,做好解读和回应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提速,提高信息发布频次,缩短发布周期,紧急文件确保按要求及时发布。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有效性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清理失效信息。三是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加强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首次发布《一张图读懂政府工作报告》,对省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权威解读。四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着力打造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传统平台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提升法制化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管控,对受理、审查、告知变更、答复等各个环节责任到人,狠抓时限意识,杜绝超期办理。二是拓宽申请渠道,督促各级各部门公开受理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和电话,确保申请渠道畅通。三是探索建立会商制度,对涉及多部门的申请,由受理机关召集会商、协同办理,从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严格把关。四是与申请人加强沟通,主动答疑解惑。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先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88号)、《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5〕21号),对行政权责清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省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编制完毕,并全部向社会公开,省政府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展示。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省市县三级在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省财政厅印发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标准、办法,规范省级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处置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占用情况。公开政府采购事项办事程序,将采购活动中各个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网上公示。省政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均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以山西住房保障门户网站为平台,公开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及年度建设任务进展通报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新政策。省人大审议通过《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房屋征收补偿“4公告、7公布”具体事项,明确了公开范围和重点公开内容。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就业、社保、收入三项重点工作,对促进就业、提高社保待遇、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和取得成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提高受救助群体知晓率。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高校财务公开力度,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服务费用、服务效能和典型病种等3类共11项医疗服务信息,实行传染病疫情信息按月公布制度。

  (五)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省国资委监管的20户省属企业及其二级企业在门户网站和《山西日报》等主要媒体公开季度、年度财务等重大信息。同时,山西日报报业集团、晋商银行等省属文化、金融类国有企业也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开,实现了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的全面公开。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流域和断面水质情况。二是在各市政府网站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等信息公开。四是公开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五是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上设置“环境信访—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专栏,从2015年开始定期发布省本级受理的环境信访事宜办理情况,并按季度在网站上公布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法制建设信息,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及时发布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及时发布重特大案件查处信息,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两部门联手破获“907”特大跨省制售假冒白酒案。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省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集中在省民政厅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受理,确保审批事项有效监管。二是省直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在山西民政信息网和省内主要媒体公开。三是公开省直社会组织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九)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山西省作为会办单位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共5件,公开工作由主办单位按照规定办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万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8.3万条,政府网站公开69.9万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20.6万条。

  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1万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2件,答复率为97.5%。在已答复申请事项中,“同意公开(包括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的1031件,占73.8%;“同意部分公开”的21件,占1.5%;“不予公开”的20件, 占1.4%。在“不予公开”的20件申请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5件,因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不同意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8件。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工商、国土、林业、水利、发改、统计、住建、环保、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内容主要涉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用地审批、拆迁补偿、教育收费、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劳动保障与就业、公务员招考、职称考试、工资晋升等方面的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全省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01件;全省法院共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86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5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支出822.8万元,主要用于网站建设、设备购置、软件开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业务培训、报纸公告、日常办公费用等开支。

  2015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复印费和邮寄费由有关单位在办公费用中支出。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加强规范性,办理水平和能力存在不足;三是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调不齐,进展不平衡;四是重点领域公开仍需大力推进。

  2016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大力推进全面公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业务能力提升,做好培训工作,继续推动各级、各部门把队伍建设和专项经费落到实处,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此为抓手,带动全省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督查常态化,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