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465.9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5.3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52.0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4.97%,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出生人口21.31万人,出生率为6.13‰;死亡人口29.11万人,死亡率为8.38‰;自然增长率为-2.25‰。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8.9万人,比上年多增2.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