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卢晓中、白秀平、李栋梁、张华龙、武华太、郝权辞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