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太原开幕。来自全省各条战线的500余名省人大代表,肩负全省人民的重托出席盛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1月16日上午,运城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各个代表进行了发言。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丁小强代表说,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山西优化营商环境进入了法治轨道,其实施将推动山西转型高质量发展。

  胡凯旋代表说,我省招商引资环境与沿海地方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够积极主动。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方面形式主义严重,只注重签约,不注重资金到位和项目落地,出现了年年招商不见商的尴尬局面。条例出台实施后,将从制度、法规、监督、查处等方面发挥作用,真正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真招商”“招真商”。

  郭一民代表认为,我省一些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多年来停留在说多做少的层面,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亲商、爱商的氛围不够浓厚,政策落实不够扎实,希望条例的出台实施能够改善目前的状况。此外,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的同时,还要关心关爱已经落地的企业,切实从环保、土地、租金、税收等方面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卫晶仙代表说,单位曾组织人员到福建等地考察学习,发现当地政府对企业扶持非常周到,大事小情都为企业贴心服务,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政策法规的实施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去服务企业。”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是梧桐树。”李哲代表说,管理部门要丢掉隐形印章,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葛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