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8个中央指导组将对河北、安徽、河南、海南、青海、湖北潜江、湖南常德;经济日报社、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等21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指导督导工作。
主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400000045晋ICP备12000773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691号
微信
微博
移动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