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督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执行力的主要抓手,是推进作风转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督查工作越来越被重视,国务院出台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山西省制定了《关于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对于县级政府督查工作来说,就是要把握督查事项、督查工作、督查人员三个重点,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能,以高质量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督查事项要紧盯“大”“要”“急”。做好督查工作,首先必须明确督查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一是紧盯“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对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二是紧盯“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对全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县“两会”等重要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有关责任部门,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时序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督办,对各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是紧盯“急”,围绕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批示件、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督领导所需,办领导所急,精心做好登记、交办等各项工作,对未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严格督查,直至完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督查工作要坚持“建”“实”“活”。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督查工作更应加强对督查方式方法的研究,确保督查取得实效。一是突出“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从制定计划、发布通知、开展督查、通报情况等闭环督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督查台账、信息化督办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特别是对重点督查事项均应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涉及多个单位的,分别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责任,确保快速、高效落实各项督办任务。二是突出“实”。要察实情,办实事,说实话。在督查单位面前要直奔主题,开宗明义,督什么、查什么、听什么、看什么,让督查对象对所督查的事项了然于胸。在督查过程中,要深入实地,详细了解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掌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督查结束后,及时梳理,尽快向领导报告,为领导把控全局、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突出“活”。在督查的工作中要采用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明察暗访、阶段性督查、随机抽查、与群众个别交谈等多种督查方式,除此之外,对一些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督查事项,要联合党委督查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合力攻坚;对一些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新闻媒体参与,全面报道真实情况,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三、督查人员要做到“学”“硬”“正”。打铁还需自身硬。督查队伍的素质决定了督查工作的质量,所以督查干部一定要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一是做到“学”,在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督促检查的任务越来越多,为适应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督查人员要加强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新技能的学习,不断丰富拓宽知识面的广度和深度,只有这样才能找准督查工作的切入点、突破口,才能做内行人、说内行话、做内行事,才能准确指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做到“硬”,督查人员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信念,在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要敢于进行督查、督办,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敢于提出整改要求,切实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放松,保证督查结果真实可靠。三是做到“正”,督查人员必须公正公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始终保持一个基准、一颗公心、一视同仁抓督查,同时,要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圆满落实,为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督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