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确保令行禁止。李克强总理把督查工作比作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打通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国务院颁布了《政府工作条例》,使政府督查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但作为新生事物,政府督查工作还是存有一定的局限性,还无法满足新时代、新征程下对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真正做好政府督查工作,关键是要明悟督查工作的“三个作用”,善于运用“三种手段”,巧用“三个方法”。
   一、明悟“三个作用”,持续关注群众舆情,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保障政策部署落实落细。
  (一)发挥“把脉”作用,掌握一线动态,了解基层真实状况。施策源于民,施策还于民。政府督查工作要想做得好,首先必须要坚持深化群众路线,必须坚持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督查工作的着力点,逆水溯源、究底追根,到问题的根本源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摸清一线真实状况,掌握前沿最新动态,找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把好基层“脉搏”,找寻出问题的关键症结。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切忌浅尝辄止、走马观花,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全身心投入到问题中心,深入到群众核心。二是切忌沿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虚化基层路线,浅化群众工作,将基层工作形式化,程序化。三是切忌提前通知、陪同检查,要强化暗访、突击检查手段,避开干扰因素,直插问题核心,避免只看成绩不看问题,只看表面不看内在的问题。
  (二)发挥“开方”作用,如实反映基层舆情,为领导精准施策提供有力依据。通过基层走访,获得第一手资料后,要迅速形成完整的调研资料,及时上报,为领导精准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发挥建言献策作用,以自身实地走访的切身感悟,形成系统的可行性报告,为领导决策拓展思路。在汇报工作时,一是切忌资料和报告“空、虚”,要实事求是,抓住问题关键,找准问题核心,一针见血的提出问题。二是切忌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要坚决摒弃作风虚浮的工作作风,敢于直面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将问题的关键矛盾点、关键症结如实汇报。三是切忌闭口藏舌,怯于表达,要敢于将真实想法和有效对策如实汇报,为领导提供“好点子”,真正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
  (三)发挥“下药”作用,促进政策落地生根,确保政令畅通。督查工作的最终目的和工作核心是保障政策部署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府督查的“领头雁”作用,广泛调动部门资源,利用部门的行政职能和执法权力,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查行动,确保政策落实畅通无阻。在工作中,一是督查速度要快。要深刻认识督查工作的时效性,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做到件件着落快,事事回音快。二是督查处理要严。要清醒认识人民赋予权力的重要性,在督查过程中行为端正,执法守法,对于发现的问题,秉公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三是督查反馈要准。要站好领导的“哨兵”岗,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直插矛盾关键点,挖掘深层次问题,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敢于通报、敢于处理。
   二、善用“三种手段”,强化执法力度,树立双面典型,加强舆论宣传。
  (一)有效利用“执法”手段,将明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有机结合。要明确督查工作“查”的重要性,政府督查部门不是执法单位,但却可以是各执法单位的牵头部门,对于需要掌握问题实质和矛盾关键点的可以独立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于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要坚决扛起执法大旗,合理利用手中执法“利剑”,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执法行动,成为顺利开展工作的强劲推力。
  (二)合理使用“通报”手段,在督查中树立正反面典型,以优带劣,以劣促优。要始终着眼于事物正反两个方面,善于发现被督查单位的成功经验,优秀案例,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并迅速总结经验,有效推广,形成学习氛围;又要注意抓反面典型,找寻其问题和不足,适当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以此形成压力传导,推动工作纵深发展。
  (三)突出强化“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督查工作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认识督查是为了推动政府工作有效开展和政策部署落实落细这一根本目的,把督查工作既作为对督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又作为政策精神宣讲下传的有力平台,利用开展督查工作的机会,对被督查单位和基层群众开展广泛的政策精神宣讲活动,将政策精神宣讲到位,下传到基层。同时广泛利用新闻、报刊、网站、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多方位开展政策宣讲活动,使政策精神深入人心,深入群众。
   三、巧用“三种方法”,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服务人民的理念,推动督查工作有效开展。
  (一)简化督查内容,注重工作实绩。要从工作实绩出发,秉承效率优先原则,不断简化督查内容,精炼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督查工作。在督查中,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带着问题督查,以解决问题为鲜明导向,直奔问题核心,紧盯问题痛点,找准问题症结,破除执行梗阻,要避免盲目督查,大范围督查。在督查中,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着力推动解决,做到边督查、边协调、边解决问题。
  (三)深化服务理念,健全督帮一体制度。要明确督查人员与被督查单位不是猫鼠关系,不应对立起来,而是互相配合,彼此协调,相互服务的关系。因此在督查过程中,督查人员要保持谦躬礼让、以诚相待的态度,对上为领导决策搞好信息征集和建言献策服务,对下为部门企业搞好传达精神和促进指导服务,在基层搞好团结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将服务贯穿整个督查工作中,做好政府与基层群众的桥梁架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