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省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送省政府的公文。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开展需由省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八)负责全省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统一刻制、颁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的印章。

  (十一)负责政府参事、文史馆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及省政府办公厅部门管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处(省政府党组办公室):负责综合省政府党组、省政府重要工作情况,组织办理向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工作;承办省政府党组与省委的党务联系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办省政府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追踪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省政府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和各市、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接待事务;负责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印鉴管理,承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以及部门管理机构的印章刻制;负责编写《省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一处:负责办理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二处:负责办理常务副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三处:负责办理副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四处:负责办理副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五处:负责办理副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六处:负责办理副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七处:负责办理副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八处:负责办理副省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国务院要求落实事项、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相关联合督查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负责省政府参事、文史馆员的遴选、聘任、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信息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全省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承担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承担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研处:负责围绕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建议。起草办公厅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改革协调处(企业家服务处):负责对接国务院办公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承担我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省“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并组织协调推进落实。承担全省“放管服效”改革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电处: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文件收发、运转、清退、归档等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议礼宾处:负责省政府接待事务;承办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的调研会见、会谈等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办理省政府部门及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负责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友人捐赠物品的审理、报批、归档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生事务处:负责就重大民生事项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检查落实省政府重大民生事项;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大民生问题;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处:负责联系承办省人大、省政协相关工作;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社会方面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审处: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参谋助手作用,承担省政府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省长、秘书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的相关工作;负责对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接受省审计厅业务指导。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和兄弟省市驻晋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档案、考核及扶贫工作;负责协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工作。

  行政财务保卫处:承担省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省府街3号

  四、办公时间

  8:00-12:00,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351-3046025

  六、负责人姓名

  李秋柱 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省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省政府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