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西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

  我省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对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的相关措施,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进一步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加快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成、发放。

  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持续推动全省“一业一证”改革,有序推进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8个行业分批分步实施。

  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及时清理清退沉淀的保证金。

  全面清理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等。(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