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3年11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其中,8市获奖励,3市被扣罚。

  此次奖惩主要考核三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单项指标同比改善或者优于山西省平均值,均可获得奖励。11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大同、长治、晋城、朔州、晋中、忻州、临汾、吕梁等8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28.02万元。太原、阳泉、运城等3个市均被扣罚,运城市被扣罚最多,为201.6万元。(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