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号),现就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一、重点工程项目是指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社会关注度高,发展引领性强,是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所急需的建设项目。重点项目具有宏观效益显著,投资量较大,政策导向性较强,以及处于相关项目群的中心等特点。它不局限于新建性质,改建、扩建和大型技术改造等性质的项目都可以成为重点项目,并随着国家面临的政治经济形势、任务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变化。
  二、2020年的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具有“投资规模较大、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引领带动作用强、企业信用好”等特点,同时可为“稳投资、补短板”发挥积极作用。
  三、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按产业大类分为产业转型类(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传统产业升级类(包括火力发电、煤炭、冶金和其他工业等)和基础设施类(包括岸港网、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治理等)3个大类。
  四、按项目所在的不同阶段分为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其中:前期项目是指项目实施主体已确定,正在办理如土地、环评、产能、可研立项等各类手续的项目;建设项目是指在本年度能够完成实体工程量、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五、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截至发稿日)共248项,前期项目78项(其中:产业转型项目36项,传统产业升级项目6项,基础设施项目36项),建设项目170项(其中:产业转型项目101项,传统产业升级项目9项,基础设施项目60项)。
  六、要求各市、各部门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项目为王,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六最”营商环境打造,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水平。
  七、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实施科学考核。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好“13710”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