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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3-2871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09-15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12150SX00100/2023-2871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09-15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主  题 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

回升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3〕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

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快转型发展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纵深推进能源革命,促进能源产业平稳运行

1.夯实煤炭稳产保供基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生产煤矿产能核增,做到应核尽核。加快在建煤矿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在建煤矿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同步加快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力争尽快竣工转产。积极推动长期停缓建、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加快具备条件的煤矿开工复工。加快推进新建煤矿项目核准,督促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出具产能置换承诺报国家审查确认。保障扩能资源,加快夹缝资源、深部或上部资源、资源枯竭煤矿相邻资源、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力争全年煤炭产量增长不低于5%,达到13.65亿吨。

2.推动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发挥好中长期合同稳定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进一步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双向监管机制,做好电煤稳价保供。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健全煤炭产品、产能储备调节机制,提升煤炭市场供需调节能力。探索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在生产能力范围内建立规模适度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完善产能储备煤矿弹性生产机制,有效应对市场短期供需波动对煤炭价格的冲击。

3.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带动煤炭安全高效生产,年内推动全省18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部开工,再建成80座智能化矿井。充分利用省内优势资源,加快建设以人工智能大模型为核心的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年底前完成应用商城等部分模块建设。加快推进华为煤矿军团全球总部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总部一期项目建设。

4.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落实好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专项奖补政策,深化央地合作,优化煤层气矿业权登记管理,加快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进度,推动潘庄、郑庄等煤层气成熟区稳产高产,临兴、大宁—吉县等区块加快上产,马必、柿庄等区块尽早达产,榆社至武乡一带新出让区块探采一体化项目早日规模化开发。加强煤层气项目用地保障,在用地指标、手续办理、临时用地等方面给予企业积极支持。

5.加快电力外送基地建设。坚持“先立后改”“上大压小”,布局大容量、高参数煤电机组。加快重点在建煤电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建成投产。“一机一策”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全力完成全年改造任务。加快已纳规特高压外送通道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具备开工条件。大力实施500千伏电网“西电东送”通道调整系列工程,按计划有序启动投产。

6.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扩量提质。加快已纳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具备开工条件。加快已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的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进度。加大整县屋顶、开发区、高速公路沿线等区域分布式光伏开发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加快忻州北500千伏、吕梁岚县500千伏等汇集站前期工作,推动晋中左权500千伏、忻州宁武500千伏等汇集站开工建设。加快推动太原机场三期、朔州机场、朔州高铁站等公共建筑地热能应用试点项目工作进度,深化地热能规模化、产业化开发利用。积极稳妥推进生物质能、氢能、甲醇等清洁能源发展。力争年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5500万千瓦、占比达到42%。

7.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新能源和储能建设布局,加快垣曲、浑源2个在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积极推动垣曲二期、蒲县2个已核准项目抓紧开工,加快绛县、盂县上社、长子等重点实施项目前期工作。鼓励项目单位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提前谋划准备长周期订货设备。因地制宜探索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示范试点。加快长治屯留鼎轮飞轮储能、大同天镇福光电化学储能等试点示范项目进度。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8.推动重点产业链扩链强链。落实《重点产业链培育激励方案》,对于省级“链主”企业、链上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给予进档奖励。设立省级招商引资子基金及产业链招商子基金,开展孵化、招引、融资等全方位服务。设立一批重点产业链承载示范区,支持现有开发区围绕“链主”企业开展延链补链,推动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满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正常用能需求,依法依规加快节能审查。

9.培育壮大特色专业镇。加快建立梯次培育机制,细化完善省级专业镇认定标准,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全年省级特色专业镇增加5个以上。用好特色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的标准和方向予以支持,鼓励市级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完善配套服务,分级健全技术创新、电商服务、检测检验、市场拓展等类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提升特色产品销量与知名度。

10.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鼓励引导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技术改造。支持煤—焦—钢—化一体化发展。加快焦化企业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升级改造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落实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提升省内企业基础产品与整机装备可靠性水平。

11.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全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现代医药、信创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特钢材料等6条千亿级产业链、光伏等4条五百亿级产业链。推动晶科能源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加快中煤平朔煤制烯烃项目前期工作。引导省属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产业升级+投资孵化+并购重组”建立创新联合体,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2.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深入落实晋阳湖峰会精神,积极打造全国算力高地。持续强化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前全省在建在用数据中心设计标准机架数突破90万架,5G基站达到9.21万座。加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打造长治高新区、山西云时代等10家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阳泉高新区、吕梁经开区等5家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开展“数智强晋”示范工程,培育壮大太重、晋钢、蓝焰、北方铜业等本土数字化赋能领军企业。拓展数字融合应用新场景,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加快培育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和应用场景标杆。分级分类打造新型智慧城市,统筹推进城市数字底座建设,加快城市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三、推动项目建设扩量提质,促进投资止跌企稳回升

13.稳住全省投资基本盘。咬定投资增长目标任务不动摇,推动投资指标尽快达到序时进度。对标国家投资政策动向,抓紧谋划储备一批投资效益好、拉动效果强、命中率高的项目。开展全省稳投资百日攻坚行动,实行投资运行周调度,安排省直部门联合督导组深入开展稳投资专项督导。对投资增速排名前三的市和排名前十的县(市、区),在专项债券额度、前期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14.发挥省级重点工程牵引作用。落实“四全工作法”,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全年省级重点工程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95%以上。落实省领导包联重大项目机制,深入实施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做到资金、土地、林地、能耗等要素应保尽保。根据上半年重点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提前开展中期调整,及时发布中期调整项目名单。

15.纵深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聚焦《“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285个工程中的前期项目,一项目一方案加快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强化已开工项目进展调度,确保工程早日落地见效。落实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强化权责清晰、切实可行、实施有效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省市县各层级事权项目顺利实施。同步推进黄河流域19县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前期工作。

16.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聚焦“八个全力”大事要事重点领域,谋划推进一批关键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快雄忻高铁、集大原高铁建设进度,力争太绥高铁尽早开工。推动全省在建的10个高速公路和27个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力争离石至隰县高速通车。新改建农村公路3500公里以上,再建成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支线、连接线2400公里。加快太原机场三期、运城机场、临汾机场改扩建和朔州机场新建等项目进度,推动乡宁、阳高、万荣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加快洪洞太岳山、大同火山群、朔州广武等航空飞行营地建设。落实我省支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力争全年新增公共充电桩3万台。全面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185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16万亩设施农业和30万亩有机旱作生产基地、新增和恢复60万亩水浇地年度任务。加快中水回用、雨污分流、燃气管网、垃圾焚烧、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政项目建设。

17.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落实好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30条。持续巩固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在大力提高已推介项目签约落地率的基础上,加快后续推介项目组织储备。鼓励通过举办早餐会、下午茶、企业家沙龙等方式,促进政企交流沟通,及时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诉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国有企业拿出一定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提升城市建成区、县城、4A级以上景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中民营企业建设运营比例。年底前向民营企业推介5个左右高速公路服务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支持民营企业按照全省规划布局,参与建设通航机场和航空飞行营地。

18.强化要素服务保障。用好“三区三线”划定调整成果,加快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办理。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加快提升省内基础设施REITs项目成熟度,力争年内完成项目申报。支持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重大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对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新建收费公路项目,允许通过适当延长特许经营期、资源补偿等方式提高特许经营者回报水平。实施差别化环保管控政策,按照环保绩效分级实施精准防控。尽快建成山西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全省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四、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巩固服务业回暖态势

19.着力促进热点消费。落实好国家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政策。各市根据公积金结余情况及时放宽使用政策,通过省级业务统筹,分流太原中心城市公积金集中使用压力。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加强对各市促消费相关补贴政策措施支持。

20.积极提升文旅消费热度。落实全省文化旅游部署会议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文旅康养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等级景区提质升级和5A级景区梯队建设,加快培育一批高品质星级酒店和等级旅游民宿、智慧景区、数字博物馆等配套设施,促进A级景区倍增。重点完善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服务配套设施,加快构建全域旅游公路网络。积极培育打造沉浸式文旅消费新场景、新业态,鼓励开发夜游消费打卡地。坚决打击各类配套服务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全力维护我省文旅市场秩序。

21.持续深化消费帮扶。深入落实全省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方案要求,组织脱贫地区农特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指导脱贫地区利用衔接资金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推动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积极组织脱贫地区在北京、郑州等地举办消费帮扶展销会、产销对接会,推动我省优质农产品“走出去”。

22.加快物流新业态发展。积极打造京津冀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加快太原、大同、临汾国家物流枢纽和晋中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平台经济集聚区,在灵活用工、商贸流通、大宗商品交易等领域培育引进一批龙头平台企业。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工程,年底前打造20个统仓共配一体化运营样板示范县,建设200个乡镇标准化快递综合服务站。

23.大力推动会展业提质升级。落实好2023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各项活动成果,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提升论坛国际影响力。高水平推进“五大中心”运营管理,支持国内龙头企业举办展销会。谋划推进一批汽车、电子产品、家居家电等消费品会展活动。

24.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对在我省注册且年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给予奖励。对引进社会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会展项目,以及对我省产业经济有积极促进作用的自办展览活动给予奖励。对省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会展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补贴。

五、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5.贯彻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减免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至2027年底,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6.持续强化金融支持。积极落实国家投贷联动有关要求,强化政府与银行间项目信息互联共享,形成融资支持合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力度。把握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省内上市企业数量“倍增”。落实制造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支持。

27.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底。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8.狠抓重点人群就业帮扶。紧抓高校毕业生离校窗口期,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创业补贴、见习补贴等系列支持政策。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办好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民生实事,满足零工对接需求。

29.降低经营主体运营成本。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规范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主动帮助暂时经营困难企业,制定错峰避峰计划方案,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电e贷、电e票等利息低、放款快的专项金融产品,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持续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精准降费。

六、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30.着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持续推进“1+N”政策落实,定期开展跟踪调度。建好用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要求,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准入环节的隐性门槛。探索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落实好我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加快数据流通基础制度建设。

3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经营主体提升年活动,积极促进经营主体发展。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目标,开展法治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形成“靠制度不靠关系”氛围,深入开展“两不一欠”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创新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我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升级改造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数据资产登记系统,统筹推进一批全省性政务信息化项目。

32.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妥善解决重组遗留问题,理顺企业内部产权管理关系。持续深化国资国企“四化”改革,纵深推进提质增效和扭亏减亏三年行动。加大转型投资强度,推动全年投资达到600亿元以上。持续加强非主业非优势业务(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市场化处置力度。抢抓北交所扩容机遇期,大力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开展“六定”改革评估提升行动,巩固提升省属企业“六定”改革成效。

33.加快建设开发区升级版。咬定全年工业类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不动摇,滚动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持续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投产达效。进一步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开展开发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支持引导各类园区盘活闲置土地和厂房用于产业发展。支持各级开发区、合作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拓展武宿综保区保税物流功能。

34.深度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在落实好与北京、河北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尽快与天津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大综改区与天津滨海新区合作力度,强化太重码头规划引领,打造我省向海发展新通道。大力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欧班列重去重回。充分吸收借鉴安徽、陕西等省在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科技成果转化、自贸区建设、农高区发展、文旅融合等方面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太原、大同、运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全面落实好2023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创新年会、第十四届夏季达沃斯论坛等会谈成果,拓展对外合作深度广度。

35.持续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深入开展试点示范,与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推进县域快递物流、冷链物流设施和商贸综合体建设。

36.鼓励各市多作贡献。支持太原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更好发挥太原市在山西中部城市群乃至全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大同市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发挥对接京津冀的桥头堡作用,更好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溢出效应。落实好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深入实施“四先战略”,加强省级层面对中部城市群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市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快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要素自由流动,形成攥指成拳的发展合力。统筹推进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圈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经济大市要勇挑重担、勇挑大梁,有条件的市要巩固较快增长势头,为全省经济实现稳定好转多作贡献。

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37.深入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认真落实全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农信社改革化险。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做实资产分类,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采取有效举措压降存量、遏制新增风险资产,避免不良资产前清后增。

38.坚决守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底线。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要求,鼓励市县通过统筹自有财力偿还更多到期债务,稳妥降低风险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强化考核和监督检查。

39.全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用足用好“金融16条”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促进项目尽早完工交付。加快全省保交楼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全年保交楼目标任务。推动各市加快解决政府对房企的欠款问题,增加房地产企业流动性。支持晋城市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鼓励支持政府或国有平台公司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组织开展城市危旧房改造前期工作。积极推行住房“以租换购”,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

40.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组织相关地区做好补种改种和田间管理,科学防范农业灾害,确保粮食稳产增产。抓好粮食收储工作,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市场粮源稳定。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带来的自然灾害,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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