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3-2991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3〕114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12150SX00100/2023-2991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晋政函〔2023〕114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主 题 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
(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
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晋政函〔2023〕114号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请示》(晋交财发〔2023〕3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一级公路)K36+500处设置任家沟收费站,位于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任家沟村。
二、该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
三、同意该公路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1.车辆吨位2.5吨(含)以下每车次收费10元;
2.车辆吨位2.5吨至5吨(含)每车次收费15元;
3.车辆吨位5吨至10吨(含)每车次收费20元;
4.车辆吨位10吨至20吨(含)每车次收费30元;
5.车辆吨位20吨至30吨(含)每车次收费60元;
6.车辆吨位30吨以上每车次收费70元。
绿色通道及其他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四、该公路按照经营性公路管理,收取车辆通行费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
五、其他事宜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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