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朔城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当前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规范疫情期间网络传播秩序,通告如下:

一、提高网络信息甄别能力,自觉抵制谣言。广大网民要认准权威信息来源,明辨信息真伪,对网上涉及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仔细辨别、理性分析,对没有正规来源的文字、视频等涉疫信息,不得擅自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上传播。对已发布或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社交网络群组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群主要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秩序;引导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严格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失密泄密、造谣传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主,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保障合法权益。广大网民要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网络暴力,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在社交网络群组、互联网平台等发布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名誉等非法活动。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散布公开个人信息并损害他人隐私的行为,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清朗空间。鼓励各网站、新媒体平台、公众账号以及广大网民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编发涉疫信息,所有信息均以官方消息为准。凡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不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和措施落实,不能煽动或刻意制造负面言论及焦点矛盾,不能造成社会不良情绪,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凡发现各类网络平台或者微信、QQ群组存在以下信息的,请及时举报:

(1)发布或传播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非官方权威渠道信息的;

(2)造谣传谣“疫情态势”“消毒防治”“交通管制”“停电断供”“社区封控”“哄抢物资”等违法不良信息的;

(3)利用猜测性报道、标题党、关联炒作、夸张不实等手段博人眼球、诱导煽动、制造恐慌的违法违规行为;

(4)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快手、贴吧、头条号等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泄露、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煽动社会恐慌情绪的;

(5)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举报方式:

1、朔城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在微信中搜索“网信朔城”,点击下方“举报平台”,进行咨询或举报;在微信中搜索“平安朔城”,点击下方“互动消息”,进行咨询或举报。

2、在手机端点击此链接进行举报:https://wxsc.0349x.com/

3、举报或咨询请发邮箱:scqhlwjb2022@163.com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涉疫情类相关信息应以主流媒体权威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态和社会秩序。


                                               中共朔州市朔城区委网信办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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