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2018年9月,《学前教育法》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立法项目,拟在任期内提请审议。1月29日,省人大代表、晋中市教育局局长张海荣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吕梁代表团分组会议中表示,“学前教育寄托着全省3700万人民的期望,为使我省学前教育地方条例法规的制定工作与拟审议出台的《学前教育法》尽快接轨,建议省级层面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关注热点,提早做好学前教育地方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
  “这些年来,我省学前教育同全国一样,步入了发展最快、效果最好的新阶段。但由于缺乏有力的学前教育法律的规范,不少地方在学前教育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经费投入、教师待遇和办园条件改善等方面,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张海荣建议,从省级层面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我省面临的问题和困扰学前教育发展因素等,面向全省开展深入广泛的调研,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以法定形式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同时,要完善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待遇,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
  提到学前教育,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入园难、入园贵、无证园乱”等问题,在全国较早制定省级层面的《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张海荣告诉山西晚报记者,应该组织专家力量,聚焦《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至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落实情况,并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落实具体要求和违法处罚措施,真正教育和引导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孙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