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实施村、小区和单位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全市所有村、小区和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至2个出入口,出入口由村、小区和单位自行指派专人24小时值守。所有进入村、小区和单位的人员必须全部测体温、戴口罩并进行登记,对不戴口罩人员进行提醒劝返,不得允许其通行。
  二、做好登记测温工作。非本村、本小区、本单位的人员应禁止入内,特殊情况确需出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登记备案。非本村、本小区居民而工作地点在该区域的,向管理主体单位备案登记。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村、小区和单位。
  三、严格车人核查登记。对所有进入村、小区和单位的车辆及人员实行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在本村、本小区居住的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其他非本村、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严格防控公共场所。村、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商店、超市、菜市场和药店等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场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
  五、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村、小区和单位要定期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处理和电梯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
  六、加强出租房管理。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封闭管理期间,办理房屋出租或租赁手续的,应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进行书面备案。
  七、督促及时就医就诊。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或社区报告,村委会和社区要安排人员追踪管理,有疑似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处理。
  八、关注重点人员。近14天有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委会、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体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暂停各类工程施工。除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外,农村、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水电煤气管道改造等自行开展的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村委会和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体温和登记。
  十、规范村(居)民生活行为。村、小区村(居)民不聚会,不串门、不握手、不扎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通风,勤洗手,勤换衣物,规律起居。鼓励村民、小区住户相互监督,积极提供疫情线索,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十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村内防控工作由村委会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组织指导业主和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以上措施,全市上下要共同遵守落实,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广大村(居)民要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村委会、社区、物业公司要各司其职,对失职失责造成疫情防控工作出现问题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一定会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之日另行通知。
阳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